在全面实施“三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,山东省提出,将放宽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条件,对从事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允许“一址多照”;允许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;允许创意、设计、软件等领域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,将住宅、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。
山东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、正常经营并按照相关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,给予不低于1.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;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,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;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,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