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立“双随机”抽查机制,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大改革,是政府职能转变、加强放管结合的重要举措,目的是克服检查任性,实行阳光执法,助推市场主体公平竞争,为更好地实现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。
抽查方式的科学性、规范性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打下坚实基础。随机抽查属于统计学的随机抽样调查模式,具有不可预知性的特征。但随机不是随意,而是有规则的。各地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依法监管,首先要公布抽查事项目录,逐项明确抽查依据、主体、内容等。其次要建立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两个名录库,再通过摇号等方式,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,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,并将抽查样本和结果公之于众,以确保抽查结果的准确和公正。同时,要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,以确保抽查的科学和合理。这种随机抽查方式,一方面避免执法人员主观性和随意性,另一方面也使企业心存畏惧,促使企业增强守法自觉性。
抽查机制的客观性、公开性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环境。当前存在的检查任性、选择执法、人情监管、执法扰民等问题,增加企业负担,成为影响市场秩序的“痛点”“堵点”。同时,有些领域管得不严、不到位,成为监管盲区。推广随机抽查,以“随机克服随意”,以“抽查检查防止任性检查”,则将监管部门的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,斩断了检查利益链条,规避了以往执法检查存在的人情、腐败交易等弊病,有利于促进依法监管、阳光执法,能够压缩寻租空间、避免暗箱操作,堵住企业规避监管的“偏门”。在最大限度地使企业不为“任性检查”所扰的同时,能够不越雷池、合法经营。
结果运用的适度性、威慑性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发挥约束作用。随机抽查改变了过去的普遍巡查、随性检查的现象,在检查对象减少的情况下,其随机的不确定性使每个企业都成为潜在对象。一些风险较高、投诉举报较多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企业则将成为检查的重点;对抽查出有问题的企业,则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。守法的相安无事,对轻微违法的及时亮“黄牌”,对严重违法的“红牌”处罚。抽查结束后,违法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、被行政处罚的信息都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。这样既晒出了行政机关的公权力,更晒出了违法企业的污点。企业的违法行为让社会公众来评判,形成最有效的监督,将使这些企业在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处处受限,这也是对未被抽查到企业最好的警示和教育。
公平竞争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,每一位市场主体都要在法律的范围内合法经营。随机抽查机制,可以完善市场检查制度,保障创业者不受违规检查的困扰,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。同时,通过对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查,使企业不敢再有侥幸心理,以倒逼其遵纪守法经营,通过公平竞争来赢得市场认可